【南方日報】以水為媒,力促節約型城市建設
專欄:媒體關注
發布日期:2010-10-19
閱讀量:10115
作者:admin
收藏:
【“人?水?城”觀念篇】
中山雖然臨海,夏季雨水充沛,但仍面臨季節性、區域性缺水。中山市域河涌眾多,但可供飲用的河流僅有磨刀門、小欖水道、雞鴉水道三條。此外,在珠中江區域中,人均擁有水資源量中山倒數第一。
有業內專家表示,一直以來,在中山市民頭腦中都存在著“水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傳統觀念,習慣了低價用水。而正是因為這一點固有觀念的影響,和全國一樣,中山推進城市節約用水和建設節水型城市的路程變得更加漫長。
黨的十七大報告已經明確指出,要“完善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生產要素和資源價格形成機制”,這就為水價改革指明了方向。而只有當水價真正反映了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時,一個節水型社會和可持續利用的水資源體系,水環境的優化才能真正建立。
現狀:嚴格控制成本,上半年仍出現虧損
據了解,目前中山市24個鎮區存在23個價區,而由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直接抄表到戶的城區用戶,均已實施階梯式計量水價,而鎮區水價基本都高于城區第一階梯水價。
在節約資源的大背景下,水務行業也一直在醞釀改革。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水價定價機制未充分考慮到企業的成本。市供水公司在前期投入時,尤其是在民生工程、抗咸工程上,承擔了過多的社會公益成本,僅靠目前水價、無政府補貼很難盈利。
為了應對經營成本日益增長的壓力,今年可以說是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的“成本控制”年。記者從市供水公司了解到,為消化外部因素引起的成本上升,市供水公司積極采取多種措施降低成本,降低電耗和供水產銷差。如組織進行技術專研,采取多種合理有效的方法,最終實現單位供水電耗約每千噸水215千瓦時,低于2010年行業目標值220千瓦時。再如成立專職查漏隊,主動對管網進行檢漏,減少管網漏水量,并購買管網漏損自動監控系統、探地雷達等設備提高檢漏水平,目前供水產銷差率從以前的18%降到目前的15%左右,效果良好。
據了解,由于客觀政策等因素的影響,從上半年實際經營情況來看,市供水公司已虧損1622萬元。導致供水公司虧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水資源費上漲因素外,近兩年國家和政府陸續出臺了一些政策,對供水經營成本造成了較大壓力,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1、電價的上漲,省物價局從2008年7月和2009年11月,先后兩次調升了供水企業的用電價格;2、購買自來水的增值稅進項稅不得抵扣,根據財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供水行業的應交增值稅原來可以購進自來水取得增值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款中抵扣改為不抵扣;3、新增固定資產折舊費用,根據《中山市供水設施改造和建設規劃(2006-2020)》,為徹底解決我市安全供水問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投入大量資金進行民生工程建設; 4、大豐水廠出廠水價上調等。
問題:水資源費、社會公益事業加重企業負荷
在國家節水的大背景下,水資源費也大幅上漲。業內專家認為,這是上調水價的主要動因之一。據了解,全國地表水水資源平均價為每立方米0.2元。隨著水缺口加大,未來水資源費的價格可能翻幾倍。2010年1月1日起,中山市水資源費執行省統一的收費標準。根據廣東省有關文件規定,中山市城鄉生活取用水和生產、經營取用水收費標準將分別從0.02元/立方米、0.025元/立方米統一調整為0.12元/立方米。
日前,記者從市供水公司了解到,由于客觀政策等因素的影響,水資源費征收標準上調后,2010年公司經營成本大幅增加,嚴重影響了中山市民生工程的建設。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需投入大量資金,尋求根本解決“咸潮”對中山市的威脅以及不斷完善民生工程建設。
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市物價局的《供水企業成本監審報告》,2007年-2009年,市供水公司雖有盈利,但利潤呈現出逐年遞減的態勢。這主要的原因是這幾年,市供水公司不斷加大對抗咸工程、舊城區管網改造等民生工程的投入,實施安全優質供水工程,不斷改善水質和水壓,提高供水安全性。據統計,2005年至2009年間,累計投入約2億元,建成長江水廠、擴建大豐水廠;2008年至2009年,投入5000萬元建設古宥水庫抗咸工程和南鎮水廠抗咸工程配套管道及泵房工程;此外,從2006年以來,已投入約1.45億元進行舊城區管網改造和新管網建設等。
路徑:革除舊有觀念,水價改革成當務之急
去年,在北京舉行的“第四屆中國城鎮水務發展國際研討會”上,中國著名水利水電專家錢正英女士認為,長期以來的水價構成不合理和水價偏低,導致水資源稀缺程度和水環境治理成本沒有得到充分顯現。因此,對水價進行改革成為當務之急。她說:“在我國,推行水價改革是促進節水的非常必要和有效措施,要把節水的成本在水價中表現出來。
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低水價已經成為制約城市發展的一個瓶頸,供水企業的建設發展和正常運轉受到嚴重影響;同時,發展城市供水、改造城市管網、提高水質質量也需要大量資金投入,調整水價已勢在必行。同時,提升城市功能,建立節水型城市,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的質量,都需要發揮價格杠桿的作用,以增加供水建設資金積累,促進供水服務質量提高,推進節約用水。
有業內專家認為,面對水價上漲,市民對當前的水資源危機沒有足夠認識,政府一方面應合理制定水價,加強公眾參與水價決策;另一方面應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居民水資源短缺危機感,倡導居民節約用水,也只有這樣,合理水價與節約水資源才能良性循環。“價格是反映市場供求關系最直接、最靈敏的信號,用水供給和需求之間通過價格的變化來調節,那么未來,我們可以用來解決水問題的最有效的手段無疑是價格的設定。”
中山公用水務有關負責人認為,調整水價的目的就是促進節約用水,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不少的中外專家在不同的場合都表示過,中國應借鑒國際成功經驗,通過積極、有步驟的水價改革來減少用水浪費、促進節水。
鏈接:
它山之石
如果不考慮資源的稀缺程度和環境治理成本的需要,衡量一個國家水價的高低,一般使用兩個指標:(1)水費支出占家庭平均支出的比重。國際經驗,水費支出應占家庭支出的2%。(2)與相關國家水價的比較。如果用此來衡量我國現行水價,無疑是嚴重偏低的。我國2008年城鎮家庭人均實際支出為14748元,人均水費支出為92元,水費支出占家庭全部支出的比例為0.6%。
從國家比較看,截至2008年,每立方米水,德國3.01美元,美國0.74美元,巴西0.65美元,日本、中國香港約為3美元,中國0.31美元。水價偏低,一方面不利于節約用水,治理水污染,優化水環境;另一方面不利于水資源的持續開發利用。由于水價偏低,2004-2007年,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供水虧損的省份比例分別為68.0%、61.0%、64.5%和54.8%;全國虧損總額各年度分別為16.1億元、13.9億元、12.4億元和14.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