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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的時間:
(1)現場會議: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開始;
(2)網絡投票:網絡投票系統包括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網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過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至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會議召開的地點:中山市興中道18號財興大廈北座六樓會議室。
3、會議表決的方式: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5、會議的主持人:董事長陳愛學先生。
6、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出席總體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及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33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507,232,677股,占公司總股份數的65.1398%。
2、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數共506,808,918股,占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5.0854%。
3、網絡投票情況
通過網絡投票出席會議的股東共23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數共423,759股,占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44%。
4、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東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東和股東授權代表31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22,384,494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8747%。
5、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年審會計師出席或列席了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表決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會議審議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關于2014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507,210,977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957%;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3%;
棄權20,2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40%。
其中,中小股東(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2,362,794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99.9031%;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067%;
棄權20,200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902%。
表決結果:上述議案同意股數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2 以上,議案審議通過。
(二)審議《關于2014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507,210,777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957%;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3%;
棄權20,4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40%。
其中,中小股東(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2,362,594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99.9022%;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067%;
棄權20,400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911%。
表決結果:上述議案同意股數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2 以上,議案審議通過。
(三)審議《2014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507,210,777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957%;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3%;
棄權20,4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40%。
其中,中小股東(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2,362,594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99.9022%;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067%;
棄權20,400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911%。
表決結果:上述議案同意股數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2 以上,議案審議通過。
(四)審議《關于<2014年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507,210,777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957%;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3%;
棄權20,4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40%。
其中,中小股東(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2,362,594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99.9022%;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067%;
棄權20,400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911%。
表決結果:上述議案同意股數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2 以上,議案審議通過。
(五)審議《2014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議案》
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507,230,977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997%;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3%;
棄權2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2,382,794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99.9924%;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067%;
棄權200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9%。
表決結果:上述議案同意股數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2 以上,議案審議通過。
經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公司2014年度合并利潤表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747,986,342.14元,其中母公司實現凈利潤為653,560,816.35元。根據《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65,356,081.64元后,本年未分配利潤為588,204,734.71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潤2,107,667,133.45元,減去201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派發的2013年度現金紅利116,802,482.25元后,2014年度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2,579,069,385.91元。
公司擬以2014年末總股本778,683,215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233,604,964.50元(含稅),剩余利潤結轉以后年度分配。
同時,公司擬以2014年末總股本778,683,215股為基數,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8股,共計轉增622,946,572股。
2014年利潤分配和資本公積轉增完成后,公司2014派發現金紅利233,604,964.50元(含稅),占2014年度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747,986,342.14元的31.23%,公司的總股本變更為1,401,629,787股。
公司2014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經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將于該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兩個月內實施。
(六)審議《關于<審計委員會關于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從事2014年度審計工作的評價報告>的議案》
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507,210,777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957%;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3%;
棄權20,4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40%。
其中,中小股東(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2,362,594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99.9022%;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067%;
棄權20,400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911%。
表決結果:上述議案同意股數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2 以上,議案審議通過。
(七)審議《關于續聘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15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及內控審計機構的議案》
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507,210,777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957%;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3%;
棄權20,4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40%。
其中,中小股東(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2,362,594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99.9022%;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067%;
棄權20,400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911%。
表決結果:上述議案同意股數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2 以上,議案審議通過。
(八)審議《關于調整獨立董事津貼標準的議案》
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507,210,777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957%;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3%;
棄權20,4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40%。
其中,中小股東(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2,362,594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99.9022%;
反對1,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067%;
棄權20,400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數的0.0911%。
表決結果:上述議案同意股數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2 以上,議案審議通過。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一)律師事務所名稱:廣東中元(中山)律師事務所
(二)律師:古勇、鄭建威
(三)結論性意見:公司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主體資格以及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2014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一)中山公用第八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二)中山公用第八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三)中山公用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