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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0685 證券簡稱:中山公用 公告編號:2017-072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4次臨時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4次臨時監事會會議于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及文件已于2017年12月12日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各監事。本次出席會議的監事應到3人,實到3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楊志斌女士主持。會議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關于<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監事會經審核認為:《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內容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關于規范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將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具體詳情請見與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
本議案尚需經廣東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大會時間將另行通知。
審議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審議通過《關于<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關于規范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具體詳情請見與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大會時間將另行通知。
審議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審議通過《關于對<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人員名單>進行核查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列入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具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公司《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公司將在召開股東大會前,通過公司網站或者其他途徑,在公司內部公示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監事會將于股東大會審議股權激勵計劃前5日披露對激勵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其公示情況的說明。
激勵計劃人員名單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人員名單》。
審議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2017年第4次臨時監事會決議。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